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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光明慈善基金会-秘书处和秘书长的管理制度

2024-07-09  浏览人数:4

秘书处作为基金会的重要部门,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:

1. 组织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及预算,并报基金会理事会批准。项目年度计划是年度内项目执行的基础,但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项目机会或项目关键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,秘书处可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适度调整年度计划,并报理事会批准。

2. 设立项目部,并配备专职的项目管理负责人,对项目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管,包括日常管理、检查验收、定期汇报等,确保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、资金流转按预算执行、项目效果按绩效输出。

3. 制定统一的项目管理手册,按照标准组织项目的实施、督导与评估,保证项目顺利执行。

4.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,及时向基金会秘书长及理事会汇报项目实施进展及绩效完成情况。

 

秘书长作为基金会的核心领导人员,其职责和管理制度则更为广泛和深入:

1. 领导制定基金会的发展战略,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。

2. 组织实施基金会具体工作,推广活动,服务理事单位,领导创新与变革。

3. 根据理事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,组织制订、修改、实施年度工作计划。

4. 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、使用方案。

5. 负责与理事会保持良好沟通,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、资金运用情况、机构人员调配情况,以及其他重大事项。

6. 领导建立基金会与政府、NGO、企业、研究机构、媒体等利益相关方之间顺畅的沟通渠道。

7. 定期协助理事会主持召集会议,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。

8. 代表基金会参加重大业务、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。

9. 负责协助处理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,并及时向理事会汇报。

此外,秘书长还需领导建立基金会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及工作机制,并主持、推动基金会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的优化调整。

这些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基金会秘书处和秘书长的工作有序、高效进行,促进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和慈善事业的顺利进行。如需了解更多详细内容和规定,可以查阅基金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咨询相关工作人员。


秘书长: 

制订并实施基金会工作的整体战略,完成理事会下达的年度目标,组建基金会工作团队,建立健全基金会管理制度,对基金会发展及理事会会议具有参与及讨论权。 

1.领导制订基金会的发展战略,并根据内外部环境变化进行调整 

2.组织实施基金会具体工作,推广活动,服务理事单位,领导创新与变革   

3.根据理事会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组织制订、修改、实施年度工作计划   

4.组织实施财务预算方案、使用方案 

5.负责与理事会保持良好沟通,定期向理事会汇报发展战略及工作计划执行情况、资金运用情况、机构人员调配情况,以及其他重大事项 

6.领导建立基金会与政府、NGO、企业、研究机构、媒体等利益相关方之间顺畅的沟通渠道 

7.领导开展基金会各项工作及其他推广活动   

8.领导建立基金会内部良好的沟通渠道及工作机制 

9.主持、推动基金会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,及时进行组织和流程的优化调整   

10.定期协助理事会主持召集会议,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 

11.代表基金会参加重大业务、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动 

12.负责协助处理基金会重大突发事件,并及时向理事会汇报

 

本制度自2015年理事会通过后执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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